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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新疆自考法律(本科)考试计划
来源:新疆自考办 2010-6-2 17:19:01 【字体:小 大】

专业代码:C030106

  专业名称:法律(本科段)

  文别:汉文

  主考院校:新疆大学

序号 

新计划 

原计划 

课程名称 

代码 

学分 

课程名称  

学分 

1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03708  2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2 
2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03709  4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4 
3  英语(二)
日语(二)任选一门
俄语(二) 
00015 00017 00016  14  英语(二)或俄语(公)或日语(公)  14 
4  法律文书写作  00262  3  行政法  4 
5  国际私法  00249  4  国际私法  4 
6  国际经济法概论  00246  6  国际经济法概论  4 
7  合同法  00230  4  政治学原理或国际关系史或海商法(选)  3 
8  公司法  00227  4  政治学原理或国际关系史或海商法(选)  3 
9  劳动法  00167  4  劳动法(选)  3 
10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00228  4  自然科学基础知识  4 
11  知识产权法  00226  4  专利法与商标法(选)  3 
12  婚姻家庭法  05680  3  婚姻家庭法(一)或伦理学(选)  3 
13  外国法制史 

00263  4      
14  中国法律思想史  00264  4  外国法制史   5 
15  西方法律思想史  00265  4  中国法律思想史  5 
16  金融法   05678  4  西方法律思想史(选)或金融法(一)  4 
17  税法  00233  2       
18  票据法   00257  3       
19  保险法  00258  3       
20  公证与律师制度  00259  3  国际关系史(选)  4 
21  房地产法  00169  3       
   毕业论文  06999          
总学分     64       
1  法理学  05677  7  非法律类专业专科生加考课程 
2  宪法学  05679  4 
3  刑法学  00245  7 
4  民法学  00242  7 
5  民事诉讼法学  00243  5 
1  选考课(一)        申请免考外语者,加考三门未选修课程。 
2  选考课(二)       
3  选考课(三)       

  说明:

  1、本专业计划毕业共计15门课程。

  2、课程顶替办法:①专科已通过“婚姻法”或“公证与律师制度”,在本科段不须重考这两门课,但必须在选考课中另行选两门课;②“政治学原理”、“国际关系”、“海商法”成绩合格的,可顶替“合同法”、“公司法”或其他选修课(一门原计划课程只能顶替新计划的一门课程);③“行政法”合格成绩,可顶替“法律文书写作”;④“自然科学基础知识”合格成绩,可顶替“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”。

  3、报考条件:①法律类专业(包括法律学、经济法学、行政法学、律师等专业专科生)可直接报考;②其它专业的专科生报考,须加考“法理学”(5677)(7学分)、“宪法学”(5679)(4学分)、“刑法学”(0245)(7学分)、“民法学”(0242)(7学分)和“民事诉讼法学”(0243)(5学分)五门课程。

  4、申请免考外语者,须加考未考过的相应选考课,补足14学分,且不授予学士学位。

  5、“婚姻家庭法(一)”(0855)(3学分),从2007年调整为“婚姻家庭法”(5680)(3学分):“金融法(一)”(0256)(4学分)调整为“金融法”(5678)(4学分):“法理学(一)”(0211)(7学分)调整为“法理学”(5677)(7学分):“宪法学(一)”(0212)(4学分)调整为“宪法学”(5679)(4学分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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